论 “保安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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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每次出现诸如保安与某某发生冲突的新闻时,社会舆论中总会涌现一些关于 “保安执法权” 的讨论。
这个议题乍一听似乎很有价值,但问题在于 —— 保安是否在执法?
当女司机违停,保安劝阻,此时并没有涉及到所谓执法权的问题,任何公民都可以对他人的破坏规则的行为进行劝阻。
而后,当双方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接触的瞬间,首先动手的人已经超出了一名合法公民对另一名合法公民可以动用的合法手段。
事态已经从对于规则的维护升级为某一方的违法行为,更不存在所谓的执法权问题。
那么我们到底在讨论什么?或者说我们到底在回避什么根本的问题?
这两年频繁冲上热搜的保安争议,本质是当前社会的规则和共识在破灭
保安只是这个规则的具象化体现而已
……
但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回避,回避了最尖锐的问题 —— 那就是有人破坏社会规则时,该怎么办。
—— 卢诗翰
我认为,中国的很多规矩就是建立在多方互相妥协的社会共识之下。
你越线,我制止,你退回去,这件事就算完了,社会成本极低。
但是现在社会上有一部分人,精致利己,当他们破坏社会软规则,如果有人劝阻,他们则咬定对方没有权利管他,必须上升到公权力的硬规则介入才肯罢休。
这部分人就是抓住了大部分人其实并不希望付出太多的成本来解决这件小事的心理,获得了 “打破规则的红利”。
当不遵守规则的人获得奖励,那其他遵守规则的人等同于受到了 “规则的惩罚”。
“凭什么他随便停就没事儿,我还要费时间去找车位?”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破坏规则,并且都学会了那句话:“你管得着吗?叫警察来。”
当足够多的人拒绝为社会默契 “充值”,而只愿意为硬规则 “买单” 时,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就会急剧上升,最终导致所有人都被锁死在一个低效率、高对抗的系统中。
—— 发布于 2026-04-25